一、锅炉承压部件在完成检修后,需执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旨在检验锅炉承压部件的密封性能,其覆盖范围应全面涵盖锅炉所有承压受热面系统、本体内部的汽水管道以及阀门附件等,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之一。
二、水压试验依据其目的不同,分为工作压力试验与超压试验两类。工作压力试验可根据检修与检查的实际需求灵活进行,其试验压力设定为高温过热器出口的蒸汽压力,即9.8MPa。而超压试验则主要应用于新装锅炉或锅炉在检修过程中更换了大量承压部件的情况,此时试验压力需达到汽包工作压力的1.25倍,即14MPa。无论是超压试验还是工作压力试验,均应以二次门为基准进行,严禁一次门与二次门同时参与试验,同时,水位计与安全阀均不允许参与超压试验。
三、锅炉水压试验的开展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承压部件的检修工作必须全部完成,锅筒与联箱的孔门需封闭严密,汽水管道及其阀门附件的连接需完好无损,堵板需全部拆除。其次,各水位计、压力表、流量表等指示仪表需校验合格并投入使用。再者,炉膛及烟风道内不得有人员作业。最后,所有阀门的开关位置需正确无误。
四、水压试验的具体步骤如下:
在完成水压试验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后,需按照“锅炉上水”的相关规定向锅炉内注水。
注满水后,经检查确认无泄漏现象,即可开始缓慢升压。升压速度一般不应超过0.294MPa/min。在升压过程中,必须使用给水旁路门来控制压力。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的10%(即0.98MPa)时,应暂停升压,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若检查情况良好,则可继续升压。当接近工作压力时,需特别注意压力上升速度必须缓慢均匀,并严防超过工作压力。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应立即停止升压,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并密切关注20分钟内的压力下降情况。若检查未发现焊缝有渗漏或湿润现象,承压部件无残余变形,且20分钟内压力下降不超过0.2MPa,则判定为合格。
若锅炉需要进行超压试验,则应在工作压力试验合格后均匀缓慢地进行。在进行超压试验前,应将安全阀“压死”,将汽包就地水位计解列,检查人员需停止工作并退出现场后方可缓慢升压,升压速度不超过0.1MPa/min。
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的1.25倍时,应停止升压并保持20分钟(期间不允许进行任何检查),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
检查工作结束后,继续降压,降压速度可控制在0.3~0.5MPa/min。
当压力降至0.1MPa时,打开空气阀,将“压死”的安全阀复原,将汽包就地水位计投入运行,放水至最低可见水位。在放水前需通知化验人员,若水质合格则应进行回收,否则需排掉。
水压试验合格的标准包括:升压至规定值后经过20分钟压降不超过0.2MPa;承压部件无焊口漏水及湿润现象;承压部件无残余变形的迹象。
在进行水压试验时,除需遵守《电业安规》的相关规定外,还需设专人进行压力监视与控制。
水压试验结束后,应将试验结果及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在交接班记录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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